登录注册
【长江电新】《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成岑
2020-10-21 13:39:44
事件:近日,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该文件明确:对Ⅰ-Ⅲ类资源区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光伏领跑者项目则根据项目所在资源区规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上增加10%;风电Ⅰ-IV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
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1、针对有补贴存量项目,新增平价项目不受影响。分析本次政策细则之前我们重点强调,本次《通知》旨在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针对有补贴的存量项目,2020年为光伏风电有补贴的最后一年(不含海风和结转),2021年及以后新建项目均为无补贴的平价项目,均不受本次合理利用小时数约束。
 
2、小时数设置合理,整体高于各资源区历史平均水平。各类资源区年平均合理小时数设置整体高于各资源区历史小时数平均水平,设置合理:1)光伏方面,若按全生命周期20年的合理利用小时数计算,光伏Ⅰ-Ⅲ类资源区年合理利用小时数则分别为1600/1300/1100小时,光伏领跑者项目则分别为1760/1430/1210小时。2017-2019年Ⅰ-Ⅲ类资源区实际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仅为1378/1313/984小时。2)风电方面,计算I-IV类资源区年合理利用小时数则分别为2400/2200/2000/1800小时,2017-2019年I-IV类资源区实际平均小时数分别为2070/2050/1968/1949(含部分海风)小时,涵盖绝大部分项目历史水平。
 
3、本次补充为前序政策的落实,补贴拖欠问题后续解决方案值得期待。本次通知是年初4号文相关内容的进一步落实,为解决新能源项目补贴拖欠问题提供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看,年初4号文就已提出“单个项目补贴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获得更多收益”。本次合理小时数正式发布,是前序政策的落实推进,未来解决存量补贴拖欠问题的相关政策出台值得期待。
4、新增项目在平价驱动下稳步增长,存量项目补贴拖欠逐步解决,继续看好新能源!光伏方面建议继续布局3条主线:1)综合竞争力突出的龙头隆基股份、通威股份;2)逆变器、光伏胶膜、光伏玻璃等细分景气龙头,包括阳光电源、锦浪科技、固德威、福斯特、福莱特、信义光能等;3)各环节领先企业包括晶澳科技、爱旭股份、晶盛机电、捷佳伟创、林洋能源、东方日升等。风电方面,我们建议关注具备大兆瓦产品、海外供货能力以及自身成本优化的龙头企业:1)零部件龙头包括日月股份、金雷股份、天顺风能等;2)风机龙头金风科技、明阳智能等。
声明:文章观点来自网友,仅为作者个人研究意见,不代表韭研公社观点及立场,站内所有文章均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独立审慎决策。
S
日月股份
工分
21.60
转发
收藏
投诉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有用 1
打赏作者
无用
真知无价,用钱说话
0个人打赏
同时转发
评论(2)
只看楼主
热度排序
最新发布
最新互动
  • 后韭
    只买龙头的散户
    只看TA
    2020-10-21 13:56
    感谢分享
    0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王富贵008
    满仓搞的随手单受害者
    只看TA
    2020-10-21 13:53
    感谢分享
    0
    0
    打赏
    回复
    投诉
  • 1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