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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近况(节选)
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要求行业于2022年1季度实行,我们对偿二代二期第一支柱的部分重要变化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做出解读。
评论
► 重要变化一: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对冲资产范围调整。二期扩大了利率风险的对冲资产范围(纳入HTM类)并增强了资产负债利率曲线的匹配性,我们预计上市寿险公司的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将普遍大幅下降。
► 重要变化二:新增对剩余边际的分组,并根据保单剩余年限分别计入不同资本层级。二期下剩余边际摊销至各期后按照不同的资本报酬率折现计入核心资本,只有保单剩余期限在10年以上才能贡献核心资本,且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5%。我们预计这将导致上市寿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且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之间将有更加显著的区别。
► 重要变化三:明确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方式并强化减值要求。偿二代一期中未考虑合营及联营企业的减值,而在偿二代二期中市价长期或大幅低于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将计提减值导致实际资本有所降低。
► 重要变化四: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切换至成本模式计量。二期中不再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增值计入附属资本,我们预计持有较多该类资产的险企的实际资本和偿付能力充足率会有所降低。
► 重要变化五:穿透计量。二期下穿透计量将增加非标资产的资本消耗和公司计量成本,我们预计将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降低非标资产配置。
► 重要变化六:校准多个保险风险因子,大型公司死亡、长寿、疾病风险以及退保风险最低资本或有所上升:我们预计1)二期中死亡风险计量不再与保单件数相关,大型公司的规模优势不再存在,部分公司死亡风险最低资本将有所增加;2)长寿风险因子校准将导致年金型产品的资本消耗有所增加;3)新增的重疾恶化趋势因子会导致重疾产品的资本消耗增加;4)退保率浮动范围不再与保单件数相关,部分大型公司退保率风险最低资本或有所增加。此外长期保证型业务的退保风险资本消耗相对较低。
我们预计各家上市寿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受到的影响将显著分化,但均能处于监管要求水平之上(75%),且不会对分红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估值与建议
维持覆盖公司盈利预测、目标价和评级不变。
风险
新单保费增长不及预期;长端利率大幅下跌;股市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