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方向、盘活方式、支持政策、回收资金的利用,及相关的风险防控举 措、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各部委及各级政府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 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降低政 府债务风险及企业负债水平。 REITs是当前盘活存量资产最主要的方式:
《意见》提出要推动REITs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及民生稳定的项目可 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这既利于缩短REITs项目的审核期限、提升发审效率、 提高项目申报积极性,也有助于加速项目上市回收资金、进一步增加有效投资。
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落实支持REITs的财税金融政策: 前者有助于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土地和海域使用相关问题,减少盘活资产过程中的羁绊,提升项目盘活 效率;后者能够缓解REITs原始权益人发行过程中的现金流压力,提升其申报项目的积极性,促进更多优质 资产的有效盘活。 我们认为REITs加速势在必行,企业可借助旗下REITs平台,形成“投资建设-运营-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 环,加速回笼资金、降低负债率,助力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建议关注运营资产占比较高或旗下已有资产 挂牌REITs平台的企业,如:中国交建、中国电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首创环保、招商蛇口、南山控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