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6月4日)明确:原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将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简而言之,明年起,土地出让金由原来的地方自然资源局收,逐步划归由税务局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