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12 月25 日,兵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天富集团以所持天富能源股 份向中新建电力集团出资的批复》(兵国资发[2023]74 号),原则同意新疆天富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所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61.775.740 股股份(占天富能源总股本 的 33.49%)向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出资价格为提示性公告日 2023 年8 月13 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出资价格 7.30008 元/ 股,出资金额 33.71 亿元,占中新建电力集团 33.71%股权。 7、2023 年12 月25 日,八师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天富集团以所持天富能源股 份向中新建电力集团出资的批复》(师国资权[2023]48 号),根据兵团国资委批复意见, 同意天富集团以所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61.775.740 股股份(占天富能源总 股本的 33.49%)向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出资价格为提示性公告日 2023 年8 月13 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出资价格 7.30008 元/股,出资金额 33.71 亿元,占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71%股权。 8、2023 年12 月28 日,中新建电力集团与天富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
为有效避免中新建电力集团下属的锦龙电力集团、新疆锦泰电力有限责任公 司与上市公司天富能源产生的同业竞争事宜,新公司承诺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合适 时间内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由各方另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