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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等划转税务征收事件点评
居合
一卖就涨
2021-06-06 19:57:36
[玫瑰]事件: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四部门发布了一个《通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玫瑰]解读:简单来说,就是过去所有自然资源部门收的钱,现在统一由税务(也就是财政部门)征收,收钱的衙门由两个变成一个。按性质来看,和18年下半年的社保转税务征收有一些类似。调整后,国有用地出让收入依然属于地方政府基金性收入,钱依然留在"地方”,只是过去自然资源部门失去了征收职能。

调整的短期目的有两点:
[玫瑰]1. 集中地方土地财政权力:从现行的制度来看,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主要是由各市级单位来执行征收,但在城市发展的一些特殊阶段,经济特区,跨城的示范新区等市级以下主体,获得了单独进行土地规划申报、出让的权利,这就使得土地财政收入,在执行层面相当混乱。本次调整,有利于统一地方土地出让收入财权。

[玫瑰]2. 便于催收、催缴以及统一管理:原则上根据06年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属于财政部负责征收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具体征收",在实际执行层面,存在一定的欠缴,拖缴的情况。国土上报的理论数,和实收数据之间的差额,在地方政府财政之前范围内,无法得到很好的管理。本次调整后,财税直接参与到征缴、催缴过程中,可以保证收款数额和上报数额的一致性,让中央更好的了解地方土地收入的实际情况。

[玫瑰]中长期影响:20年全国国有用地出让收入为8.4万亿,占全国总收入规模的比例接29.8%,占地方收入的比重达到44.2%。本次征收调整,并不代表土地收入将从地方基金性收入中划走,统一收归国有,就和国税地税合并后,还是会有税收分配一样。国家和地方的收入分配逻辑,不会因为征收单位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但这确实可以视为,是为下一步国家统筹管理做准备,是上收财权的一个预备动作。

[玫瑰]对地产行业的影响:首先,认为这个调整,对但纯招拍挂项目几乎没有影响,这也是目前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开发项目,从征收流程细则可以看出,保证金的缴纳依然是交给国土部门,再成交后国土部门直接转移给财税部门,因此也不需要额外缴纳保证金。其次,对于TOD、BT以及一些特殊的联动项目,可能会有一些影响,需要明确企业缴纳的具体是土地款项,还是政府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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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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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用
真知无价,用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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