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此次土地财政模式转向,有以下几个非常明确的信号:
1、有利于加大楼市调控的力度
此前,因为楼市捆绑了地方财政,地方政府向自身动刀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此次土地财政模式转向,类似小朋友的压岁钱,名义上是属于小朋友的,但直接给小朋友和父母代收,意义完全不一样。尽管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权还是在地方,但所有的数据都归中央统一监管。在这个背景之下,中央随时可以念“紧箍咒”,地方炒高房价的动力将大大降低。
2、转移支付全国一盘棋
(1)土地出让收入未来将向支持乡村振兴方向倾斜
2020年9月,《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要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不断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目标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成本性支出后的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本次由税务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中央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一步,统一管理更有利于推动各地积极落地实施,“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在资金的支撑下取得实质性进展。
(2)先富带动后富
此次试点涵盖省份(河北、安徽、浙江),自治区(内蒙古),直辖市(上海),计划单列市(青岛)。此次试点是国家精心考虑的,选择的省市自治区涵盖全国行政级别,为将来全面推广做了积极的准备。
此外,以浙江、上海为代表的富裕省份,以何种比例支持相对不富裕省份代表安徽、河北等。也将是这次试点的重点内容。
3、房地产税试点预期增强
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2020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89927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42亿元,同比增长15.9%,可见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度偏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对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接下来重点城市房地产税试点的预期增强。
4、地方财政转型
虽然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不改变其归属,但从长远看,这项举措还是具有比较深远的影响。在短期,由于本年预算安排已经排定,地方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但在长期,会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引导,使得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更趋谨慎,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结合十九大报告对国企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我们有理由相信,做强做优地方国有资本,或许是地方政府的另一条出路。
5、特殊的时间,重磅的献礼
通知指出,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试行的时间选在建党100周年当天,这个时间节点本身就是中央的一种表态,而且从试行到全面实施仅间隔6个月的时间。宣誓着最高层转变地方土地财政模式,加速房地产税,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社会贫富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