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首创电新@王帅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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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点信息点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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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平价时点和范围
2021年起新备案集中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新核准陆上风电(统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根据行业调研情况,全国大部分上述类型项可在平价上网的条件下保证合理收益,三北地区大部分项目在限电大幅缓解后20年即可实现合理收益下的平价上网。此外,户用分布式仍有补贴,全年补贴总规模5亿元(参见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户用分布式光伏十四五期间有望在部分省区迎来爆发式增长。
■ 新建项目:燃煤基准价或市场化交易
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从目前的并网消纳情况判断,市场化交易形成的电价低于各省燃煤发电基准价,业主并无”自愿“动机,但预计各省在执行过程中会给予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项目一定优先权,减轻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达标压力。需要指出的是,未来新能源发电的正外部性将逐步兑现,远期看碳排放权交易、绿证等途径有望在丰富发电项目收益途径的同时提高项目整体收益率。
■ 海风/光热:上网电价各省自行确定
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地区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此前认为国补取消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且除广东、浙江外对海上风电的地补态度不明朗;此文一方面明确了各省自行确定海上风电上网电价的机制,另一方面鼓励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促进快速降本。考虑到沿海各省海上风电装机目标和尚需1-3年的平价窗口期,我们认为下半年各省将陆续发布海上风电地补或电价政策,各地将因地制宜选择前端补贴方式或后端补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