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司今日发布公告披露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联合招商框架协议》。
《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主要条款包括(1)快乐阳光向湖南卫视支付2021-2025年节目播放权的价格原则上与2020年保持一致,即5.4571亿元/年,购买湖南卫视于2021-2025年期间播出的独家拥有网络信息传播权的节目极音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如果合同期内湖南卫视出现市场上公认的现象级爆款节目,则在爆款节目存续期内,当年采购金额较上年上涨10%。(3)对于2026年1月1日起,在湖南卫视播出的独家享有网络传播权的节目,快乐阳光拥有优先采购权。
《联合招商框架协议》协议内容包括(1)双方同意就2021-2025年广告客户联合招商继续合作;(2)在湖南卫视和芒果TV发布的广告,由广告总公司统一负责,由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向快乐阳光支付归属于快乐阳光新媒体平台的广告收入;
点评:
1)此次打包权定价较以往条款更为优惠,锁定了未来五年湖南卫视打包节目权较2020年基本保持不变,除非有公认的现象级爆款出现,才会在爆款出现的当年将采购金额上浮10%,考虑到爆款节目带来的收益也会超预期,对芒果TV提升投入产出比更为有利。2017-2020年1-9月,快乐阳光向湖南卫视支付的节目打包采购权金额分别为3.88亿/4.25亿/4.68亿/3.94亿元人民币,按每年10%的幅度提高采购金额,湖南卫视打包价占芒果超媒当期内容版权投入的比例相应为18.83%/13.53%/8.29%/9.80%,湖南卫视打包节目带来的VV值占芒果TV平台总VV值的比例对应为19.80%/14.28%/9.44%/7.53%,湖南卫视打包节目带来VV值占比和采购成本占比较为匹配。
2)芒果TV和湖南卫视在未来五年保持联合广告招商合作,有利于持续整合传统卫视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广告资源,为广告客户提供多媒体渠道的投放选择,另一方面通过整合不同渠道的广告主,也可以实现广告客户资源的拓宽,继续增强广告招商能力。
3)投资建议:公司短期股价催化剂包括精品内容的持续释放进一步带动用户数和业绩超预期增长,例如受市场期待已久的《阳光之下》(原名《掌中之物》)有望在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