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部门的政策漏洞有多少?
8月底,有一个规范减持的规则,说,什么情形下是不能减持的。大概意思就是,“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假设,目前,因今年尚末到年底,最近三年应是2020,2021,2022。
假设,某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近三年的每股净利润分别是0.50元,0.3元,亏损了0.77元,那么三年每股净利润合计是0.03元,30%就是0.009元。
假设,2020年每股分红0.01元,分红率2%,第二年盈利0.3元却一厘都没分,铁公鸡,第三年巨亏,没分。三年合计每股分红了0.01元。
这个0.01元已超过了0.009元。
对照规则,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是可以减持的(不考虑其他约束条件)
现在,我们看到怪异的一幕:前两年利润不错,只分了可怜的一点点,2022年公司又巨亏。居然符合了减持的条件。
这样的政策,咄咄怪事。
真的很纳闷,该严肃的规则,被表述的漏洞百出。这样的规则,还有多少呢?要何时才能严肃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