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产品生产 加工 流通 各环节 农产品溯源 全产业链布局的行业龙头公司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迎来更好发展
000061 农产品 深圳市属国有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 全国规模以上农批市场10%的市场份额。2021年,旗下批发市场总交易量超过3300万吨,总交易额超过2200亿元,保障覆盖2亿多人。
深农集团基于33个批发市场的全国布局,创新构建“数字菜篮子”,畅通“全国保供一张网”,在打赢的西安、香港、天津、深圳、长春、上海等大城市保供战中,总结判断出标准化、数字化对提高农产品交易流通效率,特别是实现精准保供的极端重要性。
深农集团主办农产品智慧流通工业设计研究院揭牌和农产品供应链标准化、数字化倡议仪式
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以下简称“深圳海吉星”)由深圳国有上市公司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农集团”)投资建设,由深农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是深圳市政府规划的唯一的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占地面积30.3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投资总额20亿元。
深圳海吉星作为中国第三代转型升级批发市场,以诚信、安全、责任、高效、环保的“绿色交易”理念作为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的指导核心,引进效率优先的现代物流理念和先进的规划设计,应用高效率的物流组织;广泛和创新性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化可追溯交易模式并创新盈利模式;落实全方位的食品安全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在行业内首家引进第三方检测中心独立开展检测,并应用“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加强风险管理;践行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设节能减排的环保设施,加快发展批发市场的循环经济能力。深圳海吉星是一家通过全面的信息支持新模式、高效的管理交易新模式、绿色的能源利用新模式打造安全型、信息型、物流型、服务型、低碳型为一体的绿色市场。
质量安全法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
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做好行刑衔接作出规定。此外,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户规定较轻的处罚,既起到震慑作用,又兼顾农户的发展现状,引导农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深圳市属国有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 全国规模以上农批市场10%的市场份额。2021年,旗下批发市场总交易量超过3300万吨,总交易额超过2200亿元,保障覆盖2亿多人。
海吉星全链路溯源平台的升级补能。在批发零售环节,逐步形成可溯源数据资产全面上链,实现数据实时可查验、可追溯,且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防篡改,更好的做到让市民“吃的安心”。
00006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农集团”)成立于1989年,是深圳市属国企,也是全国农产品流通行业第一家上市国有控股公司,总资产超过200亿元,是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
多年来,深农集团持续保持全国规模以上农批市场10%的市场份额。2021年,旗下批发市场总交易量超过3300万吨,总交易额超过2200亿元,保障覆盖2亿多人。
经过接续努力,深农集团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23个大中城市建成33家农批市场和网上市场,形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全国布局,成为以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农批市场为主业,以供港供深标准种植、冷链仓储、城市配送等为新动力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企业集团。2021年下半年以来,深农集团以“致力美好生活”为奋斗目标,积极践行“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的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农产品从种植“最初一公里”到消费终端“最后100米”交易流通的标准化、数字化,通过建设供港供深标准“深农农场”、组建农产品智慧流通工业设计研究院,发起农产品供应链标准化、数字化的倡议,探索交易交付中心分离,全力推进“数字菜篮子”建设,进一步提升“舌尖上的安全和品质”。
深农集团丰富的市场大数据积累,通过腾讯安心平台的大数据工具,计划实现通过数据指导应急调配、安全管控与市场调控,确保库存充足、供货及时和库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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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溯源,保证市民“吃的安心”
在食安溯源方面,双方将共同探索海吉星全链路溯源平台的升级补能。在批发零售环节,逐步形成可溯源数据资产全面上链,实现数据实时可查验、可追溯,且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防篡改,更好的做到让市民“吃的安心”。
03
价格监测,助力市场监管
在价格监测方面,双方将共同探索建设定制化的价格数据采集与治理平台,提升价格监测水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随着合作的进一步加深,系统可以针对突发的价格变动实时预警,给出更加准确的调控决策参考。腾讯安心平台提供的价格监测能力已在全国多个农业大省落地应用,能够实现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做出价格预警、价格分析、价格预测,助力市场监管单位实时掌握市场走势,实现智慧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的法规。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绍:
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2006年制定的,2018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正。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时建议抓紧修订,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法议案。
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10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
202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2022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此次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持全面体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
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将农户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地方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加强收储运环节监管,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生产者等的检测、合格证明查验等义务;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农产品销售的新形式,规定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明确实行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理。同时,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并确保严格实施。
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坚持源头治理,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制度,对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控制;明确储存运输环节的监管要求,防止对农产品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责任可明晰。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并明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同时,强调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做好行刑衔接作出规定。此外,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户规定较轻的处罚,既起到震慑作用,又兼顾农户的发展现状,引导农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