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准备试点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工信部部长金壮龙说,推进新型工业化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所以我们国家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同时我们准备试点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服务。”
之前的法律规定:IDC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IDC业务不属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IDC项目。但是,港澳投资者可以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相关政策和配套规定,在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前提下,在内地设立提供IDC服务的合资企业,前提是该等港澳投资者为港澳“服务提供者”并持有港澳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书。鉴于在IDC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或装修改造以及供电、制冷、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以下合称“重资产”)的投资金额占比较高,且出租房屋和相关设施设备(IT设施除外)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内容,实践中,有外国投资者通过VIE结构在中国境内投资IDC,即外国投资者通过其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投资建设并持有重资产,并通过VIE结构控制境内公司,由该境内公司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负责IDC业务运营。
因此,放开外资准入,下游算力租赁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数据中心大建特建,对服务器需求扩大,利好上游,是服务器的第二波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