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虎~聊闲的之前,先给大伙预预热啊…今晚是我们的“审判之夜”,是骡子是马,明天开始的三天窗口期就到了。而周五外围的表现,看起来是还可以,至少没拆我大A的台子。这好么?这挺好,至少周一没有“外源性低开”的担忧了…
下面咱们来聊点“轻松”的…其实按照对社会的贡献来说,这个群体本不该受到如此高的关注,但没有办法,他们挂着钩的资本量实在是太大了…恩,要说的就是那帮子影视明星们。想必经常追剧的朋友,都应该对“霍尔果斯”四个字有印象,基本上在被跳过的片尾里,制作方前面有这四个字前缀的不在少数。没错,这是个地名,是2010年实行“五免五减半”后兴起的中国“好莱坞”。
而新疆的影视产业真的有那么发达么?显然未必,真实情况是霍尔果斯这个西部小城,充斥着大量空壳影视公司,一址多证的情况比比皆是,换句话说就是那些明星们的“避税天堂”。而算到现在,正好是第十一年,“五免五减半”的优惠期已经结束了,这批拿着天价片酬、同时还想着规避高额税务的明星们,于是乎就盯上了海南。
没办法,谁叫海南这“自贸区”、“免税店”的名声过于响亮了呢?从“霍莱坞”到“海莱坞”的切换正在进行,而去年五月份发布的《海口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俗称海口影视“二十三条”。而近一年内,海南已经注册了超2500家影视公司,目前累计9500家海南影视企业中,有27%成立于一年以内。
我们姑且不去猜测这些企业的动机,单看政策方面,海南就没有霍尔果斯那么“优惠”。举一个具体的奖励措施吧:20亿以上票房的编剧、导演,以及30亿票房以上的主演,在海口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公司并控股2/3以上,公司名称须有“海口”字样。公司作为第一出品方拍摄的电影作品,在电影片头出现公司名称或动态LOGO超过3秒且票房过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显然,海南这一招用意很明显,就是要利用好的影视作品给自己的城市、自贸区打广告,而非像之前霍尔果斯一样,只能存在于被人们跳过的片尾里。有关领导也表示,海南不会成为“避税天堂”,企业也不会有“空壳公司”。毕竟海南就是靠旅游起家的,海口、三亚也是不少片子的重要取景地,与该行业结合的经验自然也不会少。
与霍尔果斯“只有空壳”的状态不同,海南靠的可不只是影视行业。包括免税店、旅游等在影视公司还没大批入驻的时候就已经蒸蒸日上了,而靠传媒,海南更多地是想宣传自己,给全世界“发名片”,产业足够多也不会让影视“鹤立鸡群”,变成“三不管地带”。该交税交税、该运营运营,帮我宣传到位了才能拿奖励,这就是海南与霍尔果斯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