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本次*ST/ST规则修改及过渡期归纳
OneBigWay
无师自通的萌新
2024-04-14 13:03:59
以上交所主板修订规则为主,科创板及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差异单独说明

一、现金分红指标纳入ST风险警示情形:

(一)对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公司,如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将被实施ST。

(二)过渡期安排: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

(三)科创板:对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公司,如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3,000万元,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科创板公司大多处于发展成长期,研发、扩产相关资金支出较高,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再生产产生的效益可能较直接现金分红更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因此,具备分红条件但未达到上述分红标准的,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在15%以上或者累计研发投入在3亿元以上,不予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深交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 万元(创业板3000 万元并考虑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二、大幅降低重大违法财务造假退市门槛:

(一)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

(二)过渡期安排:《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原规则;一年、两年造假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三年造假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如虚假记载年度涉及2020-2024年度的,仍然适用原标准,即“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合计金额的50%”。

(三)科创板:同上

(四)深交所:同上

三、新增“资金占用”退市指标:

(一)上市公司出现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对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二)过渡期安排:发布后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实施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变化,且现任实际控制人与资金占用方无关联关系的,不适用;对于《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将适用。

(三)科创板:同上

(四)深交所:同上

四、新增内控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情形:

(一)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二)过渡期安排: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时,以2024年度作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的起算年度。

(三)科创板:同上

(四)深交所:同上

五、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情形:

(一)本次修订增加一项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情形,即“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二)过渡期安排:发布后适用

(三)科创板:无

(四)深交所:同上

六、完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

(一)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ST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要求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否则将予以退市。

(二)过渡期安排: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即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为首个适用的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在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按照原规则财务类强制退市的规定实施*ST、撤销*ST,或者终止上市;对于2023年年报披露后因触及原《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情形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报时应当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否则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科创板:同上;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四)深交所:结合创业板公司成长性和收入规模特点,本次不作调整,维持“1亿元”不变;

七、提高市值类强制退市标准: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仅发行B股的公司市值退市指标继续维持在3亿元。

(二)过渡期安排:自《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

(三)科创板:无

(四)深交所:创业板市值退市指标本次不作调整,维持“3 亿元”不变

八、加大财务造假公司风险揭示: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未触及退市标准的造假行为;公司满足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已满12个月以及公司完成处罚事项的追溯调整等孰晚条件后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处罚事项的追溯调整上市公司在申请撤销ST时,如果已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且已充分计提相关投资者索赔预计负债。

(二)过渡期安排:适用于《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司。对于《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适用新制度,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即实施ST,待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撤销。

(三)科创板:同上

(四)深交所:同上

九、其他特殊

(一)科创板新增其他风险警示

(二)过渡期安排:关于占用担保、公司经营治理、财务造假指标,自《科创板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在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施行前的6个月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已实际触及任一情形的,应当立即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个人整理总结,谨慎参考!

作者利益披露:原创,不作为证券推荐或投资建议,截至发文时,作者不持有相关标的。
声明:文章观点来自网友,仅为作者个人研究意见,不代表韭研公社观点及立场,站内所有文章均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独立审慎决策。
S
ST宇顺
S
ST恒久
S
*ST明诚
S
*ST西钢
S
*ST正邦
工分
0.55
转发
收藏
投诉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有用 0
打赏作者
无用
真知无价,用钱说话
0个人打赏
同时转发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