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据媒体报道,深圳人大常委会发布2022年度立法计划,包括继续审议16部、拟新提交审议17部法案,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被列在首位。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3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内容共十章六十条,其中清晰界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定义、适用范围、产品准入等内容。
《条例》中的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车、路、人、云端等进行智能信息的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L3)、高度自动驾驶(L4)、完全自动驾驶(L5)三个技术等级。其开放路段包括,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选择路段、区域、时段,以及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试点。
自动驾驶是汽车领域未来发展的明确方向,目前全球具备一定科技实力的国家和地区都在持续推进,而法律支持是自动驾驶应用的基本条件。深圳此次将《条例》列入2022年度立法计划首位,显示了深圳市政府对自动驾驶的高度重视,也有利于推动该《条例》的通过、落地。
此外,深圳市是我国的经济特区,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经常充当中国各类新事物的试验田。若该《条例》在深圳落地、应用顺利,随着经验成熟,有望逐步向全国推广。
在欧洲,德国已于2017年率先修订道路交通法,设置了支持对L3级自动驾驶功能的开放条件,从而成为第一个为自动驾驶建立法律基础的国家。2021年12月,德国为奔驰发放全球首块L3级自动驾驶上路牌照。2022年5月17日,奔驰在德国开放订购其L3级自动驾驶软件系统Drive Pilot,意味着L3级自动驾驶量产车辆在德国已经能合法上路。
我国对自动驾驶划分为L0-L5共6个级别,L3是跨入自动驾驶的关键门槛,随着国内通过立法推动自动驾驶级别应用的提升,汽车智能化产业将有望受益。
我国国家标准对汽车的自动驾驶做了明确分级,根据自动驾驶系统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程度、驾驶员的角色分配、设计运行范围限制程度等因素,将自动驾驶分为L0-L5共6个级别。
L0-L2分别为应急辅助、部分驾驶辅助、组合驾驶辅助,其根本属性为辅助驾驶,自动化程度最高为辅助驾驶系统可以持续提供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在L2级别驾驶系统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和自动驾驶系统沟通执行全部驾驶任务,仅允许用户短暂地将双手脱离方向盘。
而从L3之后,将正式跨入自动驾驶层面,也是实现自动驾驶的最重要一步。L3定义为有条件自动驾驶,自动驾驶系统可在设计条件下持续执行全部驾驶任务;在正常运行过程中,车辆控制、目标探测与事件响应由自动驾驶系统负责,若出现即将不满足运行范围时请求驾驶员接管;在运行过程中,允许用户短暂地将视线移到驾驶之外。
L4为高度自动驾驶,自动驾驶过程中用户注意力可以完全不在驾驶中;L5则是完全自动驾驶,可以完全脱离驾驶员运行。
2020年,国内L2级自动驾驶汽车渗透率已接近20%,渗透率开始加速提升,而车企研发重心也已由L2转向L3-L4级自动驾驶,预计L2级自动驾驶的渗透率将由2020年的20%提升至2025年的60%,L4级自动驾驶的渗透率将由2020年的5%提升至2025年的25%。
随着国内通过立法、产业推动等方式推动自动驾驶级别的提升,尤其是重心从L2向L3过渡,汽车智能化的需求将会迎来放量,汽车智能产业将逐渐从之前的概念期步入业绩兑现期。
自动驾驶技术分为感知决策和执行三大核心环节。感知指对于环境的场景理解能力,涉及通过摄像头、雷达等传感器识别外界信息。决策是依据驾驶场景、驾驶需求进行任务决策,规划出车辆的路径和对应的车身控制信号,主要涉及各类自动驾驶芯片等。执行则是将控制信号发送给执行器,执行器执行的过程,涉及油门、刹车、灯光、档位、电机等零部件的执行。其中,感知、决策层是智能驾驶带来的核心增量。此外,随着智能驾驶对人、路、车智能交互需求的提升,智能座舱领域的需求也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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