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是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责单位,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发挥统筹作用,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各参与单位,科学组织、有序推进。试点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任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此外,务实推动技术应用。试点工作要坚持应用导向,立足实际场景、面向实际需求,聚焦智能交通技术与交通运输业务的深度融合,以新技术赋能提升运输服务效率、提高基础设施建管养运智能化水平,增强用户获得感。
通知还提出,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试点单位要加强试点成果总结提炼,凝练典型案例,形成面向场景、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鼓励试点单位多渠道开展技术交流,宣传、展示试点成果,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交通运输部4月23日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自动驾驶方向包括上海临港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鄂尔多斯市公路货运与城市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嘉兴市城乡无人机运输和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等项目。智能建造方向包括雄安新区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建造先导应用试点、江苏海太长江隧道装配式预制构件智能建造先导应用试点、湖北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群道路智能建造先导应用试点等项目。
中国无人驾驶或迎来行业奇点!
发展自动驾驶技术,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自动驾驶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加快应用,实现由封闭场地测试到道路测试、由试点示范到商业试运营的快速迭代。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可以用于运输经营活动,为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按下“加速键”。
2020年,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覆盖汽车产品的生产准入和上路管理等车辆使用关键环节,自动驾驶汽车生产及使用管理政策逐步构建……近年来,各部委加快推动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相关政策研究,陆续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
“日益完善的产业发展环境,为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加快落地应用提供了可能。”王先进表示,《指南》的发布筑牢了自动驾驶汽车应用的安全底线,也为自动驾驶创新应用留有充足空间,将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落地。
无人驾驶细分行业龙头企业:
浙江世宝、亚太股份、万安科技、得润电子、伯特利(执行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系统、油门系统)
万集科技、福晶科技、永新光学、巨星科技、水晶光电、蓝特光学(感知层: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摄像头、超声波雷达)、
路畅科技、华阳集团、德赛西威、均胜电子、天迈科技(智能系统:智能座舱)